党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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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一般流程

信息来源: 山东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3日 15:42浏览次数:

一、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要注意申请人是否年满18周岁。

入党申请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本人对党的认识、要求入党的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二是本人在政治思想作风及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相关情况。入党申请书是发展党员不可缺少的原始材料,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就要建立档案,作为发展党员的基础材料。

二、党支部审查入党申请书并指派正式党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一个月内),填写申请人谈话记录表。

三、党支部委员会审核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四、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推荐。

五、团组织推优

召开团支部全体团员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

六、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讨论决定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8岁以下不是共青团员的一般不应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对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进行一段时间(不少于两个月)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七、党总支审查入党申请人材料

包括“两推”材料、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委员会意见。高中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经一段时间(不少于一学期)考察符合要求的可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延续。

八、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对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以书面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公示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以党总支为单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十、确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十一、制定培养措施

十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十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由培养联系人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学习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主要社会关系等。考察的方法主要有:日常考察——在日常生活、学习或工作上考察其表现;任务考察——有意识地分配一些工作任务,提出要求,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活动考察——让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了解其思想反映及表现;关键考察——考察其在一些重大事件上的态度和行动。

十四、分党校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

十五、支委会审核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

十六、征求培养教育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

十七、征求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

十八、征求党员意见

征求党员意见可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十九、征求群众意见

党支部组织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员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参加测评,并填写民意测评结果汇总单。

二十、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1年以上时间的培养考察、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通过考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须为优秀、前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在班级达到中等以上水平、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现象、至少一项二级学院以上授予的奖励或荣誉称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十一、党总支审查发展对象

二十二、发展对象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5个工作日)。

二十三、公示通过的发展对象以党总支为单位填写《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十四、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二十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对直系亲属及与发展对象本人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材料必须由党委组织部门提供。

二十六、学校党校对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二十七、支委会撰写发展对象综合考察材料(包含政审结论性材料),并审查相关材料是否完备

二十八、组织员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预审

组织员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重点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奖励材料、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书、党支部综合考察材料、政治审查材料等。

二十九、组织员要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填写《发展对象预审情况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十、党委组织部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三十一、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十二、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三十三、党总支审查

三十四、组织员谈话

三十五、党委审批

三十六、党委组织部书面反馈党委审批情况

三十七、党总支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三十八、举行入党宣誓仪式(要有相关图片)

三十九、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负责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录表;预备党员撰写思想汇报

四十、学院分党校组织预备党员参加不少于16学时的集体学习

四十一、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四十二、党小组提出意见

四十三、征求党员意见

征求党员意见可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十四、征求群众意见

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参加测评,并填写民意测评结果汇总单。

四十五、支委会审查并撰写预备党员转正综合考察材料

四十六、党总支对预备党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5个工作日)。

四十七、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四十八、总支审查

党总支上报预备党员转正一览表(纸质版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电子版)

四十九、党委审批

五十、党委组织部书面反馈党委审批情况

五十一、党支部书记同新党员谈话

五十二、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审批结果